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8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02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839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丙○○被告甲○○被告丁○○前列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蘇新竹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七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28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99年9月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侯明正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9月6日
書記官陳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