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8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八四一號
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康弼周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法院書記官田慧賢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8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八四一號
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康弼周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法院書記官田慧賢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