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3年度營上更㈠字第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3年營上更㈠字第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2月20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營上更㈠字第六號
上訴人即反訴被告源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孫忠 訴訟代理人 連元龍 律師被上訴人即反訴原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中榮民總醫院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張豐守 律師複代理人 張淑琪 律師右當事人間因給付工程款事件,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B1民事第四庭法官張浴美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B書記官謝雅惠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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