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度家訴字第7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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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家訴字第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確認收養無效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家訴字第七二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收養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六月七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六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B法官陳學德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七日~B法院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