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309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0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3093號聲請人即債權人賴文源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周明發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賴文源最新住居所地址。中華民國107年3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309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0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3093號聲請人即債權人賴文源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周明發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賴文源最新住居所地址。中華民國107年3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