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聲字第24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2406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97年度執聲字第146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又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同法第50條、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受刑人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11月11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林秉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7年11月12日
書記官張清秀附表:
┌───────┬────────────┬────────────┬────────────┬────────────┐│編號│1│2│3│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刑法第320條第1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1項│1項│├───────┼────────────┼────────────┼────────────┼────────────┤│犯罪日期│民國(下同)97年1月14日│97年1月31日│97年1月23日│97年1月28日│││││││├───────┼────────────┼────────────┼────────────┼────────────┤│偵查機關年度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案號│年度毒偵字第917號│年度偵字第1549號│年度毒偵字第1092號│年度毒偵字第1428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740號│97年度彰簡字第509號│97年度訴字第1147號│97年度訴字第1243號││事實審│││││││├───┼────────────┼────────────┼────────────┼────────────┤││判決│97年5月6日│97年4月24日│97年5月27日│97年5月27日│││日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7年度訴字第740號│97年度彰簡字第509號│97年度訴字第1147號│97年度訴字第1243號││判決│││││││├───┼────────────┼────────────┼────────────┼────────────┤││判決確│97年5月26日│97年5月26日│97年6月19日│97年6月19日│││定日期│││││└───┴───┴────────────┴────────────┴────────────┴────────────┘┌───────┬────────────┬────────────┬────────────┬────────────┐│編號│5│6│7│8│├───────┼────────────┼────────────┼────────────┼────────────┤│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有期徒刑10月│││,以新臺幣(下同)1,000│,以1,000元折算1日│,以1,000元折算1日││││元折算1日││││├───────┼────────────┼────────────┼────────────┼────────────┤│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犯罪日期│97年3月11日│97年3月11日│97年5月5日│97年3月10日│├───────┼────────────┼────────────┼────────────┼────────────┤│偵查機關年度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案號│年度偵字第3726號│年度偵字第3726號│年度偵字第4289號│年度毒偵字第1766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7年度彰簡字第608號│97年度彰簡字第608號│97年度彰簡字第671號│97年度彰簡字第1593號││事實審│││││││├───┼────────────┼────────────┼────────────┼────────────┤││判決│97年5月23日│97年5月23日│97年6月26日│97年7月2日│││日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7年度彰簡字第608號│97年度彰簡字第608號│97年度彰簡字第671號│97年度彰簡字第1593號││判決│││││││├───┼────────────┼────────────┼────────────┼────────────┤││判決確│97年6月23日│97年6月23日│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定日期│││││└───┴───┴────────────┴────────────┴────────────┴────────────┘┌───────┬────────────┬────────────┬────────────┬────────────┐│編號│9│10│11│12│├───────┼────────────┼────────────┼────────────┼────────────┤│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犯罪日期│97年1月下旬某日│97年2月間某日│97年2月12日│97年3月中旬│├───────┼────────────┼────────────┼────────────┼────────────┤│偵查機關年度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案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事實審│││││││├───┼────────────┼────────────┼────────────┼────────────┤││判決│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日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判決│││││││├───┼────────────┼────────────┼────────────┼────────────┤││判決確│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定日期│││││└───┴───┴────────────┴────────────┴────────────┴────────────┘┌───────┬────────────┬────────────┬────────────┬────────────┐│編號│13│14│15│1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犯罪日期│97年3月中旬│97年3月下旬│97年3月下旬│97年3月28日│││││││├───────┼────────────┼────────────┼────────────┼────────────┤│偵查機關年度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案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事實審│││││││├───┼────────────┼────────────┼────────────┼────────────┤││判決│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日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判決│││││││├───┼────────────┼────────────┼────────────┼────────────┤││判決確│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定日期│││││└───┴───┴────────────┴────────────┴────────────┴────────────┘┌───────┬────────────┬────────────┬────────────┬────────────┐│編號│17│18│19│20│├───────┼────────────┼────────────┼────────────┼────────────┤│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犯罪日期│97年4月7日│97年4月中旬某日│97年4月20日│97年4月20日│├───────┼────────────┼────────────┼────────────┼────────────┤│偵查機關年度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案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事實審│││││││├───┼────────────┼────────────┼────────────┼────────────┤││判決│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日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97年度訴字第1716號││判決│││││││├───┼────────────┼────────────┼────────────┼────────────┤││判決確│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定日期│││││└───┴───┴────────────┴────────────┴────────────┴────────────┘┌───────┬────────────┬────────────┬────────────┬────────────┐│編號│21│22│23│24│├───────┼────────────┼────────────┼────────────┼────────────┤│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公共危險│├───────┼────────────┼────────────┼────────────┼────────────┤│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5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185條第1項│├───────┼────────────┼────────────┼────────────┼────────────┤│犯罪日期│97年4月24日│97年4月下旬某日│97年4月30日│97年4月7日│├───────┼────────────┼────────────┼────────────┼────────────┤│偵查機關年度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案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年度偵字第4491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6年度訴字第1716號│96年度訴字第1716號│96年度訴字第1716號│96年度訴字第1716號││事實審│││││││├───┼────────────┼────────────┼────────────┼────────────┤││判決│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97年7月2日│││日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6年度訴字第1716號│96年度訴字第1716號│96年度訴字第1716號│96年度訴字第1716號││判決│││││││├───┼────────────┼────────────┼────────────┼────────────┤││判決確│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97年9月8日│││定日期│││││└───┴───┴────────────┴────────────┴────────────┴────────────┘┌───────┬────────────┐│編號│2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犯罪日期│97年4月24日│├───────┼────────────┤│偵查機關年度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案號│年度毒偵字第2748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2193號││事實審││││├───┼────────────┤││判決│97年8月27日│││日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7年度訴字第2193號││判決││││├───┼────────────┤││判決確│97年9月22日│││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