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簡上字第9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簡上字第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簡上字第九八號
上訴人丙○○
甲○○乙○○丁○○被上訴人戊○○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林富郎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審判長法官林富郎~B法官林富郎~B法官林富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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