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106年度南小字第1317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6年度南小字第1317號
原   告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訴訟代理人  郭正煌
被   告  林裕祥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王鍾湄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書記官周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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