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166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13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一六六四號
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三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不得抗告。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166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13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一六六四號
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三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