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簡易庭(含竹東)105年度竹東簡調字第208號民事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 竹東 簡調字第208號
聲 請 人  徐婉筑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鄒添德 等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
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二十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確認沈 鄒秀英 是否應列為相對人 鄒阿傳 之繼承人: 觀之 聲請
人提出之戶籍謄本,沈鄒秀英似為相對人鄒阿傳次男 鄒錦坑
之養女,而未列為繼承人。如確認沈鄒秀英無繼承權,亦請
說明理由。
二、確認 鍾陳錫妹 是否為相對人鄒阿傳之繼承人:觀之聲請人提
出鍾 鄒壬妹 之繼承系統表,鍾鄒壬妹於民國58年1月10日過
世,其配偶 鍾阿珠 於59年10月30日過世, 鍾益貴 於57年5月
3日過世,足見鍾益貴早於鍾鄒壬妹、鍾阿珠過世,是鍾益
貴之配偶鍾陳錫妹依法似無繼承權,惠請確認。
三、確認 羅美應 是否為相對人鄒阿傳之繼承人:觀之聲請人提出
鄒桃妹 之繼承系統表, 黃鄒桃妹 於84年6月29日過世,其
配偶 黃阿因 於70年8月23日過世, 羅黃益妹 於70年7月2日
過世,足見羅黃益妹早於黃鄒桃妹、黃阿因過世,是羅黃益
妹之配偶羅美應依法似無繼承權,惠請確認。
四、確認 戴月鈴 是否應列為相對人鄒阿傳之繼承人:觀之聲請人
提出 戴鄒梅妹 之繼承系統表,戴月鈴似為繼承人,而未列入
。如確認戴月鈴無繼承權,亦請說明理由。
五、相對人 鄒阿增 於48年8月27日過世,請提出相對人鄒阿增之
繼承系統表、繼承人有無拋棄繼承及所有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記事勿省略)。
六、上開確認事項如有變更,一併提出訴之聲明變更狀(包含未
辦理繼承登記者應辦理繼承登記及權利範圍、被告之應有部
分比例等,可參本院104年度竹北簡字第123號判決主文)
,並電子上傳上開資料。
中華民國106年2月9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東簡易庭
法官傅曉瑄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2月9日
書記官李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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