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950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950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8日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950號原告 王淑媛 被告 游榮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00年11月28日民事第二庭法官黃繼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0年11月28日書記官林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