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司票字第702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15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票字第7022號聲請人 蔡珮宜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陳菱萱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票號WG0000000之本票到期日為何?
二、提示日為何?(提示日於到期日前提示為無效提示)
三、利息起算日為何?
四、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12月15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