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9年度上訴字第1161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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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9年上訴字第11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4月28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99年度上訴字第1161號上訴人即被告 鄭光華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4月28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林英志
法官賴純慧法官孫玉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薇潔中華民國10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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