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0年度嘉簡字第70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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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嘉簡字第709號

原告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訴訟代理人 施志賢

被告 翁陳幣陳文宰 之繼承人

陳木生 即陳文宰之繼承人

陳文心 即陳文宰之繼承人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12月30日下午3時5分整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 官 陳寶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  日

           書記官江靜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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