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5248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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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524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86年09月04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八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五二四八號
上訴人甲○○右上訴人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 台灣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月十一日第二審判決(八十五年度上訴字第一○一四號,起訴案號: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四年度偵字第七七八六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上訴駁回。
理由按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七條規定,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是提起第三審上訴,應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係屬法定要件。如果上訴理由狀並未依據卷內訴訟資料,具體指摘原判決不適用何種法則或如何適用不當,或所指摘原判決違法情事,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時,均應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本件原判決綜合調查證據之結果,認上訴人甲○○有以意圖營利而交付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為業,且意圖欺騙他人,明知所售賣之錄音帶係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於告訴人滾石有聲出版社有限公司等註冊商標圖樣之商品之犯行,而維持第一審依想像競合犯從一重論上訴人以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而意圖營利而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為常業、累犯罪刑之判決,駁回上訴人在第二審之上訴。並以本件事實,迭據告訴人代理人 呂廷彥姚明源 指訴甚詳,且有台北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公司執照及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標註冊證影本等附卷足憑,及扣案如附表㈠、㈡所示之盜版錄音帶三百零四捲可稽,復經第一審法院當庭勘驗屬實,且上訴人對於其自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間起,在屏東縣屏東市○○路與復興路口設置攤販售賣上開錄音帶,而於同年十一月三日以每捲新台幣(下同)一百五十元之價格,出售交付予顧客 李正興 三捲錄音帶之事實,亦已供承不諱。又查扣案如附表㈡所示之錄音帶並非告訴人等所發行單一歌手演唱之專輯,而係由署名竹林唱片有限公司豪美唱片有限公司等集合暢銷歌手之演唱曲所發行之合輯,有扣案之錄音帶足資佐證,惟告訴人等並未授權上開二家公司重製錄音帶一節,業經告訴人代理人 郭樹楷 陳明 在卷,且原審法院經函詢經濟部商業司,經查並無上開二家公司登記資料,有經濟部商業司八十五年八月二十日經商㈠字第八五二一三六○八號函附卷可考。又告訴人向來均發行單一歌手專輯,而扣案錄音帶其上之演唱者並非同一公司之歌手,亦無於一專輯同時出片之可能,上訴人從事錄音帶之銷售工作,對此類集合各暢銷歌手演唱曲之合輯,係他人擅自重製之錄音帶一節,自應有所認識;況上訴人自承扣案錄音帶係於某夜市經由不詳姓名之人主動兜售而以現金購入,每捲進價二十五元至八十元不等,此與告訴人代理人姚明源及證人李正興於第一審法院審理中所證述:一般正版帶零售商係向中盤商進貨,以月結方式結帳,賣不完可退貨,每捲進價在一百四十元至一百六十元之間,中盤商會開列清單給零售商,而告訴人從未派員至夜市推銷等情相違。佐以上訴人甫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法院判處徒刑,復以異於合法正版帶進貨途徑及價格之方式取得扣案錄音帶銷售販賣,其係明知扣案錄音帶非屬正版帶而故予銷售販賣,要極明顯。再查本件扣案之盜版錄音帶,連同上訴人交付予李正興之三捲多達三百零七捲,數量龐大,足徵上訴人係以販賣盜版錄音帶為業並恃以維生,犯罪事證明確。而以上訴人於原審所辯稱不知扣案之錄音帶係盜版帶且非恃以維生云云,核係飾卸避就之詞,不足採信;又證人 宋坤福林建雄 之證言,尚難執為有利於上訴人之認定,均經依據卷內資料分別予以指駁、說明,敍述其調查證據之結果及其取捨證據之認定理由,從形式上觀察,並無違背法令之情形存在。上訴意旨,專憑己見,仍執陳詞,謂伊於路邊售賣而遭查扣之錄音帶係向另一兜售商人所購入,並非其自行盜錄,其中單一歌手之專輯外觀與原版帶難分軒輊,除了外標字體較模糊外,幾無任何辨識特徵,非專業人員難以明確辨識,另暢銷歌曲合輯之封面上皆署名「竹林唱片公司」及「豪美唱片公司」製作,外觀上屬公司生產之產品,伊實不知其係盜版之錄音帶,且伊平日以泥水木工為業,偶而於工期停歇時始外出擺地攤販賣錄音帶,並非經常性販賣,況證人 王建雄 、宋坤福亦明確證述伊與彼等乃工地之同事,足見伊係以泥水木工為營生行業,販賣錄音帶乃偶而為之兼差性質,原審認定其為常業犯,亦有未合云云。或為單純事實之爭執,或對於原審採證認事用法職權之合法行使及原判決理由已說明事項,擅加指摘。而未依據卷內訴訟資料具體指明原判決究有如何之違背法令或不適用何種法則,或如何適用法則不當,殊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應認其上訴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五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四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陳錫奎
法官洪清江法官李璋鵬法官吳昆仁法官劉介民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日
E附表㈠┌──┬─────────────┬────┬─────────────┐│編號│被查扣之仿冒錄音帶名稱│數量(捲)│著作權人│├──┼─────────────┼────┼─────────────┤│一│ 杜德偉 -天真│九│滾石有聲出版社有限公司│├──┼─────────────┼────┼─────────────┤│二│亂世佳人│十六│滾石有聲出版社有限公司│├──┼─────────────┼────┼─────────────┤│三│新好男人│十五│滾石有聲出版社有限公司│├──┼─────────────┼────┼─────────────┤│四│ 辛曉琪 -遺忘│七│滾石有聲出版社有限公司│├──┼─────────────┼────┼─────────────┤│五│新寶島康樂隊第三輯│十八│滾石有聲出版社有限公司│├──┼─────────────┼────┼─────────────┤│六│ 蔡幸娟 -緣份│一│ 福茂 │└──┴─────────────┴────┴─────────────┘┌──┬─────────────┬────┬─────────────┐│七│ 邰正宵 -一千零一夜│二│福茂│├──┼─────────────┼────┼─────────────┤│八│ 林佳儀 -心動│十二│波麗佳音│├──┼─────────────┼────┼─────────────┤│九│十月-紅紅的太陽│一│博德曼│├──┼─────────────┼────┼─────────────┤│十│ 裘海正 -放棄也會有快樂│三│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十一│ 李翊君 -舉得起放袜落│五│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十二│齊秦-痛並快樂著│四│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十三│齊秦-黃金十年│二│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十四│齊秦-邊界│一│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優客 李林 -昨日今日永遠│四│點將股份有限公司│├──┼─────────────┼────┼─────────────┤│十六│ 伍思凱 -心動了│四│點將股份有限公司│├──┼─────────────┼────┼─────────────┤│十七│ 施文彬 -再會啦心愛無緣的人│二│點將股份有限公司│├──┼─────────────┼────┼─────────────┤│十八│ 方瑞娥 -海波浪│十│歌林│├──┼─────────────┼────┼─────────────┤│十九│音樂磁場-流行金曲│三│瑞星│├──┼─────────────┼────┼─────────────┤│二十│音樂磁場-台語金曲│一│瑞星│└──┴─────────────┴────┴─────────────┘┌──┬─────────────┬────┬─────────────┐│廿一│ 張宇 -一言難盡│四│ 科藝 百代 │├──┼─────────────┼────┼─────────────┤│廿二│ 巫啟賢 -愛那麼重│七│ 科藝百代 │├──┼─────────────┼────┼─────────────┤│廿三│ 王傑 -夢在無夢的夜裡│一│飛碟│├──┼─────────────┼────┼─────────────┤│廿四│ 林志穎 -向昨天說再見│一│飛碟│├──┼─────────────┼────┼─────────────┤│廿五│ 劉德華 -登峰造極│七│飛碟│├──┼─────────────┼────┼─────────────┤│廿六│ 郭富城 -風不息│五│飛碟│├──┼─────────────┼────┼─────────────┤│廿七│ 葉蒨文 -瀟洒明月心│二│飛碟│└──┴─────────────┴────┴─────────────┘┌──┬─────────────┬────┬─────────────┐│廿八│ 劉錫明 -等愛的人│六│ 寶麗金 │├──┼─────────────┼────┼─────────────┤│廿九│草蜢-暗戀的代價│三十│寶麗金│├──┼─────────────┼────┼─────────────┤│三十│ 張學友 -擁有│四│寶麗金│└──┴─────────────┴────┴─────────────┘附表㈡┌──┬─────────────┬────┬─────────────┐│編號│被查扣之盜版錄音帶名稱│數量│著作權人│├──┼─────────────┼────┼─────────────┤│一│非常排行二│八│寶麗金│├──┼─────────────┼────┼─────────────┤│二│KTV票選單曲二六│九│寶麗金│├──┼─────────────┼────┼─────────────┤│三│國語金曲龍虎榜第十四周│八│寶麗金│├──┼─────────────┼────┼─────────────┤│四│抒情熱門四五排行榜│五│寶麗金│├──┼─────────────┼────┼─────────────┤│五│國語金曲大強檔│四│寶麗金│├──┼─────────────┼────┼─────────────┤│六│國語特輯二六│六│寶麗金│└──┴─────────────┴────┴─────────────┘┌──┬─────────────┬────┬─────────────┐│七│心情點播國語歌曲排行榜│八│寶麗金│├──┼─────────────┼────┼─────────────┤│八│新國語抒情大賞五十│九│寶麗金│├──┼─────────────┼────┼─────────────┤│九│國語最佳男歌手│四│寶麗金│├──┼─────────────┼────┼─────────────┤│十│新好男人亂世佳人│十七│滾石有聲出版社有限公司│├──┼─────────────┼────┼─────────────┤│十一│新電影電視廣告曲│五│波麗佳音│├──┼─────────────┼────┼─────────────┤│十二│國語排行金曲五二│九│寶麗金│├──┼─────────────┼────┼─────────────┤│十三│國語衛星音樂台十八│八│波麗佳音│└──┴─────────────┴────┴─────────────┘┌──┬─────────────┬────┬─────────────┐│十四│電視電影排行榜二五│二│寶麗金│├──┼─────────────┼────┼─────────────┤│十五│國語排行榜二│一│寶麗金│├──┼─────────────┼────┼─────────────┤│十六│國語抒情點播二│二│寶麗金│├──┼─────────────┼────┼─────────────┤│十七│全省KTV國語三二│一│寶麗金│├──┼─────────────┼────┼─────────────┤│十八│國語票選排行榜十│一│寶麗金│├──┼─────────────┼────┼─────────────┤│十九│台語排行金榜三六│一│點將股份有限公司│├──┼─────────────┼────┼─────────────┤│二十│全省KTV台語三十│一│點將股份有限公司│└──┴─────────────┴────┴─────────────┘┌──┬─────────────┬────┬─────────────┐│廿一│台語新排行榜十二│一│點將股份有限公司│├──┼─────────────┼────┼─────────────┤│廿二│台語金唱片TOP│一│藍白│├──┼─────────────┼────┼─────────────┤│廿三│全省票選台語十│四│福茂│├──┼─────────────┼────┼─────────────┤│廿四│台語閩感歌3│三│福茂│├──┼─────────────┼────┼─────────────┤│廿五│台語冠軍金曲十五│二│福茂│├──┴─────────────┼────┼─────────────┤│共計│三○四││

歷審裁判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85 年度 訴 字第 74 號(85.04.11)
  •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85 年度 上訴 字第 1014 號(85.10.11)
  • 最高法院 86 年度 台上 字第 5248 號判決(86.09.04)【本件裁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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