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南簡字第506號
法定代理人 許志文
訴訟代理人 劉逸群
複代理人 卓維宏
被告浤鑫工程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吳雅琴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30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 張桂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蘇冠杰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南簡字第506號
法定代理人 許志文
訴訟代理人 劉逸群
複代理人 卓維宏
被告浤鑫工程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吳雅琴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30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 張桂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蘇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