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附民字第31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25日
裁判案由:毀損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三一一號
原告乙○○
丙○○共同被告甲○○右列被告因毀謗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附民字第31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25日
裁判案由:毀損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三一一號
原告乙○○
丙○○共同被告甲○○右列被告因毀謗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