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5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4月08日
裁判案由:瀆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三О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陳武璋右列被告因瀆職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八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朱光國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九日
A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5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4月08日
裁判案由:瀆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三О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陳武璋右列被告因瀆職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八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朱光國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九日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