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交聲字第6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15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6年度交聲字第67號原處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上列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中華民國96年1月25日所為之處分(原處分案號:高監自裁字第裁80-B00000000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異議駁回。
理由
一、聲明異議意旨係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於民國96年
1月1日上午9時52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行經高雄市○○○路、銘傳路口(下稱上開路口)一帶之際,乃係自適行向燈號呈現綠燈之銘傳路進入上開路口,始左轉續沿鼓山三路由北往南方向直行,自無所謂闖紅燈之違規可言,詎異議人竟經舉發係沿鼓山三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至上開路口,且於行向紅燈亮起之際猶仍直行進入路口,而有闖紅燈之違規情事,並遭裁處新臺幣(下同)2,700元之罰鍰及加記違規點數3點,異議人自不能甘服,爰依法聲明異議,請求將該處分予以撤銷等語。
二、異議人就其曾於前開時地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行經上開路口一節固不否認,惟異議人乃以其係自適行向燈號呈現綠燈之銘傳路左轉進入上開路口,而非自適行向燈號呈現紅燈之鼓山三路直行進入路口為由,請求撤銷原處分。經查:
(一)證人即本案執勤員警 潘勝鄰 於本院調查中證稱:96年1月1日至3日是交通大執法,我與一起執勤之同仁就站在鼓山三路、上開路口南方30公尺處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在1月
1日執勤當天,我們在上開路口攔停、舉發有數件闖紅燈違規之案件。當天我看到異議人所駕駛之車輛遠遠地沿鼓山三路內側快車道直駛而來,且於鼓山三路行向燈號已呈現紅燈後,猶仍獨自1臺車直行通過路口,是故我鳴笛並以手勢指揮異議人路邊停車,異議人下車聽到我告知她有闖紅燈之違規情事後,只說沒有注意到燈號狀況,而未曾爭執所駕車輛係由銘傳路綠燈左轉,且當場簽收違規通知單而未有拒簽或另行加註不同意見之爭執舉動。依據執勤規定,當異議人有所爭執時才須錄影、錄音,因異議人既未予爭執,而僅表示係自身未予注意,所以我並未就本件相關取締經過加以錄影、錄音。又銘傳路的車流量原即很少,而由該處綠燈左轉鼓山三路的車輛,我們也不會予以攔停,印象中,我們所攔停、舉發之闖紅燈違規車輛駕駛人中,也沒有人曾爭執自身係由銘傳路綠燈左轉至鼓山三路者等語綦詳(本院卷第13至14頁);核與證人即亦為執勤員警之 魏鉦蒼 於本院訊問中證稱:我們進行闖紅燈違規行為之取締時,都要從頭看到尾,而本件舉發當時的視線良好,所以沿鼓山三路由北往南直行之車輛很明顯,且我們將違規車輛攔停後,還會先向駕駛人說明才會掣發違規通知書交由駕駛人簽收,以避免爭議。我們平均每天在該處攔停、舉發4至6件不等之闖紅燈違規車輛,印象中未曾有人爭執自身所駕車輛係由銘傳路綠燈左轉,也因為未曾有過爭執,所以並無相關之錄影、錄音等語(本院卷第24至25頁),尚相一致,自俱堪採信。佐諸異議人自承其經執勤員警攔停告以有闖紅燈之情事後,乃未在違規通知書加註任何爭執意見即逕予簽收,且當場亦未積極爭執自身係由銘傳路綠燈左轉等節(本院卷第14頁),衡情,異議人於遭攔停之際,茍確信自身並無闖紅燈之違規情事,焉可能如此?綜上,足認異議人確係由適行向燈號呈現紅燈之鼓山三路直行進入上開路口而有闖紅燈之違規情事無訛,其首開所辯,與事實不符,無足採信。
(二)末證人即異議人之子 陳彥儒 固到庭證稱:96年1月1日我的母親(指異議人,下同)駕車為警攔停時,我坐在前方副駕駛座,我們是綠燈左轉就被攔停了等語(本院卷第23、24頁)。惟茲據證人陳彥儒另證稱:母親遭攔停、舉發地點附近道路的分布情形我不清楚,因為該處並非平常上、下學必經之路,當天係因我們要去爬山才會經過該處,並由母親負責開車,我們在車上有聊天,車輛遭攔停後只有母親下車,我一直待在車內不是很清楚經過狀況,母親上車後有把違規通知書交給我看,我看到單子上寫闖紅燈,母親則表示我們是左轉,為何會被該闖紅燈等語(同前卷頁),顯見證人陳彥儒只係經異議人搭載而偶然經過遭攔停、舉發地點,對於週遭之道路狀況並不熟悉,且於攔停前適與異議人進行交談,從而就異議人駕車之行向燈號等項,乃係聽聞異議人所言甚明,則證人陳彥儒之首開證述,顯無足資為異議人有利之認定,至為灼然,併指明之。
三、綜上所述,異議人乃係由適行向燈號呈現紅燈之鼓山三路直行進入上開路口而確有闖紅燈之違規情事,異議人謂其係自適行向燈號呈現綠燈之銘傳路左轉進入上開路口云云,聲明異議,與事實難認相符,屬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法第19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3月15日
交通法庭法官莊珮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6年3月15日
書記官蔡妮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