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婚字第73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4月09日
裁判案由:離婚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婚字第733號原告 陳文祝 訴訟代理人 江銘栗 律師被告 陳氏 金川 上當事人間離婚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03年4月9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楊曉惠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4月9日
書記官黃舜民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婚字第73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4月09日
裁判案由:離婚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婚字第733號原告 陳文祝 訴訟代理人 江銘栗 律師被告 陳氏 金川 上當事人間離婚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03年4月9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楊曉惠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4月9日
書記官黃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