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9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0月21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九八六號
原告乙○被告丙○○
甲○○右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吳坤芳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陳怡吟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9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0月21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九八六號
原告乙○被告丙○○
甲○○右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吳坤芳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陳怡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