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審易字第250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25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審易字第2505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家晋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就妨害名譽部分,茲因告訴人 吳宏彬 撤回告訴,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法官傅明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黃毓琪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審易字第250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25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審易字第2505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家晋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就妨害名譽部分,茲因告訴人 吳宏彬 撤回告訴,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法官傅明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黃毓琪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