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47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147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25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1478號原告 林芯宇 訴訟代理人 凃莉雲 律師被告 林佳璇 訴訟代理人 林傳源 律師
李宗穎 律師(109年11月30日解除委任)被告 謝長林 訴訟代理人 楊思勤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鄧雅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書記官許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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