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度除字第162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除字第162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六二二號
聲請人甲○○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四四九四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陳怡雯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書記官謝梅琴┌──────────────────────────────────────────────────┐│附表:│├─┬───────────────┬──────────────┬────┬───┬────┬───┤│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七四─ND─0一一四七四─四│││壹仟││├─┼───────────────┼──────────────┼────┼───┼────┼───┤│2│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七四─ND─0六00五三─一│││壹仟││├─┼───────────────┼──────────────┼────┼───┼────┼───┤│3│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七四─ND─0七五六四七─七│││壹仟││├─┼───────────────┼──────────────┼────┼───┼────┼───┤│4│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七九─ND─二一一二六五─九│││壹仟││├─┼───────────────┼──────────────┼────┼───┼────┼───┤│5│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一─ND─二九一一七二─四│││壹仟││├─┼───────────────┼──────────────┼────┼───┼────┼───┤│6│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D─三一七0四四─三│││壹仟││├─┼───────────────┼──────────────┼────┼───┼────┼───┤│7│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七九─NX─一八五七四0─0│││伍佰││├─┼───────────────┼──────────────┼────┼───┼────┼───┤│8│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七九─NX─二三二七六六─一│││玖佰伍拾││├─┼───────────────┼──────────────┼────┼───┼────┼───┤│9│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0─NX─二八0九五三─五│││參佰柒拾││││││││貳││├─┼───────────────┼──────────────┼────┼───┼────┼───┤│0│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一─NX─三四二八三一─一│││壹拾陸│││1│││││││├─┼───────────────┼──────────────┼────┼───┼────┼───┤│1│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八二─NX─四0八四0六─0│││陸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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