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49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九三號
原告竣貿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被告甲○○被告佳暉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一日上下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七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何清池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七日~B法院書記官許悉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