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聲字第236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6月29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聲字第2362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吳翠屏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7年度執聲字第167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吳翠屏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1千元、2千元或3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上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其應執行之刑逾6月者,亦適用之,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規定甚明。故對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6個月之案件,仍得易科罰金。
二、受刑人吳翠屏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本院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周莉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並敘述抗告之理由。
書記官黃俞婷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附表】:受刑人吳翠屏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5月││││(共5罪)││├────────┼────────┼────────┼────────┤│犯罪日期│106年8月2日14時│106年3月8日8時56│106年6月4日│││22分回溯96小時內│分許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許│之某時許、│││││106年4月19日9時2│││││分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許、│││││106年4月30日、│││││106年5月17日9時│││││12分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許、│││││106年5月30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6年度毒偵字│署106年度毒偵字│署106年度毒偵字│││第4982號│第3251、3409、│第3365號││││3410、3411、34│││││12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分院│││事├──────┼────────┼────────┼────────┤│實│案號│107年度豐簡字第│107年度上易字第│106年度簡上字第││審││32號│37號│501號││├──────┼────────┼────────┼────────┤││判決日期│107年1月26日│107年4月3日│107年4月18日│├─┼──────┼────────┼────────┼────────┤│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分院│││定├──────┼────────┼────────┼────────┤│判│案號│107年度豐簡字第│107年度上易字第│106年度簡上字第││決││32號│37號│501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2月21日│107年4月3日│107年4月18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署107年度執字第│署107年度執字第│││4768號(編號1至2│7239號(編號1至2│7962號│││號應執行有期徒刑│號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