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2年度上訴字第73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2年上訴字第7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4月18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七三0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右上訴人因偽造文書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三四三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陳春秋
法官高明哲法官洪英花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威霖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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