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10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18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易字第1058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宋進益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第0000
0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9月18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林龍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蘇珮瑄中華民國106年9月18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10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18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易字第1058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宋進益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第0000
0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9月18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林龍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蘇珮瑄中華民國10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