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2年度除字第767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2年除字第76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七六七號
聲請人統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甲○○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一二五五號公示催告在案,又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並於九十二年七月十四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爰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朱敏賢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B法院書記官謝文心~F0~T40┌─────────────────────────────────────────────────┐│支票附表(金額單位:新台幣)│├─────────┬───────┬─────┬────────┬────┬────┬──────┤│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帳號│票據號碼│受款人│├─────────┼───────┼─────┼────────┼────┼────┼──────┤│協輝電子股份有限公│台灣中小企業銀│九十一年三│伍仟貳佰玖拾貳元│019186│AP142658│統盟電子股份││司│行南崁分行│月五日│││9│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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