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山簡易庭105年度岡小字第407號民事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岡小字第407號
原   告 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文斌
訴訟代理人  王祺睿
被   告  黃昭蓉群鑫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於民國一○五年十一月
三十日言詞辯論終結,定同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四時宣判,茲因
尚有應行調查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一○六年一月
四日上午十一時五十五分於岡山簡易庭為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4日
岡山簡易庭法官朱盈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5日
書記官陳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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