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3年基簡字第5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民事判決
103年度基簡字第58號原告 潘靜 被告 楊耀成 即 琥瓏 工程行
江玉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3年2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江玉芬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肆拾萬元,及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被告楊耀成即琥瓏工程行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拾萬元,及如附表編號二至編號六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萬壹仟捌佰玖拾元,由被告江玉芬負擔新臺幣肆仟叁佰貳拾伍元、楊耀成即琥瓏工程行負擔新臺幣柒仟伍佰陸拾伍元。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江玉芬、楊耀成即琥瓏工程行均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同法第436條第2項、第385條第1項前段規定,准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原告執有由被告江玉芬所簽發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新臺幣(下同)400,000元之支票1紙、由被告楊耀成即琥瓏工程所簽發如附表編號2至編號6所示之支票5紙,共計700,000元。經屆期提示,均因存款不足及拒絕往來戶而遭退票,為此爰依票據之法律關係,訴請被告江玉芬、楊耀成即琥瓏工程行給付票款,並聲明:(一)被告江玉芬應給付原告400,000元,及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二)被告楊耀成即琥瓏工程行應給付原告700,000元,及如附表編號2至編號6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三、被告均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均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
四、得心證之理由:
(一)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計算;票據法第5條第1項、第126條、第133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其提出支票、退票理由單各6張為證,核與其所述相符;而被告江玉芬、楊耀成即琥瓏工程行均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均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本院綜合上開證據調查結果,自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從而,原告本於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江玉芬給付其400,000元,及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被告楊耀成即琥瓏工程行應給付原告700,000元,及如附表編號2至編號6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依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第6款所定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涉訟之財產權訴訟,本院既為被告敗訴之判決,自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六、訟費用即第一審裁判費11,890元,由被告江玉芬負擔4,325元、被告楊耀成即琥瓏工程行負擔7,565元。
中華民國103年2月27日
基隆簡易庭法官蔡聰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本院合議庭,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3年2月27日
書記官陳忠賢附表:
┌─┬─────┬───┬───────┬─────┬──────┬───────┬───────┬───┐│編│支票號碼│發票人│發票日│票面金額│付款人│提示退票日│利息起算日│年利率││號│││(民國)│(新臺幣)││(民國)│(民國)││├─┼─────┼───┼───────┼─────┼──────┼───────┼───────┼───┤│1│FA0000000│江玉芬│102年2月16日│400,000元│瑞芳地區農會│102年12月18日│102年12月18日│6%│││││││龍興辦事處││││├─┼─────┼───┼───────┼─────┼──────┼───────┼───────┼───┤│2│FA0000000│楊耀成│101年12月27日│200,000元│同上│102年12月16日│102年12月16日│同上││││即琥瓏││││││││││工程行│││││││├─┼─────┼───┼───────┼─────┼──────┼───────┼───────┼───┤│3│FA0000000│同上│102年4月30日│250,000元│同上│102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同上│├─┼─────┼───┼───────┼─────┼──────┼───────┼───────┼───┤│4│FA0000000│同上│102年12月7日│100,000元│同上│102年12月9日│102年12月9日│同上│├─┼─────┼───┼───────┼─────┼──────┼───────┼───────┼───┤│5│FA0000000│同上│102年10月29日│50,000元│同上│102年12月18日│102年12月18日│同上│├─┼─────┼───┼───────┼─────┼──────┼───────┼───────┼───┤│6│FA0000000│同上│103年1月3日│100,000元│同上│103年1月3日│103年1月3日│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