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度除字第141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除字第141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0月14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四一二號
聲請人甲○○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支票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催字第三一二七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九十二年八月十七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許瑞東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B法院書記官陳淑芳~F0~T40┌──────────────────────────────────────────────────────┐│支票附表: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四一二號│├─┬─────────┬─────────┬───────────┬────────┬────────┬──┤│編│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號││││(新台幣)│││├─┼─────────┼─────────┼───────────┼────────┼────────┼──┤│1│誼信廣告事業有限公彰化商業銀行光復分│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肆萬肆仟叁佰零貳│0000000││││ 司馬輝隆 │行││元│││├─┼─────────┼─────────┼───────────┼────────┼────────┼──┤│2│亞蘭夢藤國際設計有│第一商業銀行埔墘分│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貳萬陸仟零陸拾柒│四六七0九八││││限公司│行││元│││├─┼─────────┼─────────┼───────────┼────────┼────────┼──┤│3│彩珂設計印刷有限公│世華聯合商業銀行埔│九十二年一月十日│捌仟肆佰元│0000000││││ 司周美鏈 │墘分行│││││├─┼─────────┼─────────┼───────────┼────────┼────────┼──┤│4│彩珂設計印刷有限公│世華聯合商業銀行埔│九十二年二月十日│壹萬零柒佰元│0000000││││司周美鏈│墘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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