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16146號民事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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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司促字第16146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5年度司促字第16146號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債務人 周萬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叁萬零伍拾玖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緣相對人 周萬貴 於民國92年7月28日向聲請人申辦透支貸款(帳號:00000000000000),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1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案經聲請人數次通知其前來履行,均未獲置理,故相對人顯有故意違約之實,確有督促其履行之必要。又依雙方約定,相對人並應給付聲請人如違約金附表序號1所示計算之違約金,此有約定書足稽,故一併請求。
緣相對人周萬貴於民國83年12月1日向債權人申請信用卡(帳號:0000000000000000),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2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暨自民國93年1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93年8月13日止未受償之循環利息21128元及費用3210元。已結算未受償之利息係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各筆循環信用利息之計算,係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就該帳款之餘額以當時約定之年利率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結算至利息起算日前一日。
緣相對人周萬貴於民國84年12月1日向債權人申請信用卡(帳號:0000000000000000),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3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暨自民國93年1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93年8月13日止未受償之循環利息20431元及費用3210元。已結算未受償之利息係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各筆循環信用利息之計算,係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就該帳款之餘額以當時約定之年利率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結算至利息起算日前一日。
本件為請求一定數量金錢為標的,為求簡速,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鑒核,迅賜對相對人發給支付命令,並負擔督促程序費用,俾保債權,至感德便。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
書記官林國雄附表105年度司促字第16146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周萬貴280│自民國093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三│││20681│0000000000│03月06日││點零九│││元│3│起│││├──┼───┼─────┼──────┼──────┼───────┤│002│新臺幣│周萬貴431│自民國093年│至民國104年│年息百分之二十│││185642│0000000000│08月14日│8月31日止││││元│703│起││││││├──────┼──────┼───────┤││││自民國104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五│││││9月1日起│││├──┼───┼─────┼──────┼──────┼───────┤│003│新臺幣│周萬貴552│自民國093年│至民國104年│年息百分之二十│││175757│0000000000│08月14日│8月31日止││││元│508│起││││││├──────┼──────┼───────┤││││自民國104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五│││││9月1日起│││└──┴───┴─────┴──────┴──────┴───────┘違約金: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周萬貴280│自民國093年│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0681│0000000000│04月05日││內者依上開利率│││元│3│起││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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