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15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5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5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主文甲○○共同連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之安非他命拾參包(淨重柒點玖肆公克)、壹小包(淨重零點貳陸公克)、安非他命貳包(重參公克)沒收銷燬之;對帳單壹張及分裝袋柒個,沒收。犯罪所得財物新台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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