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勞訴字第3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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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勞訴字第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職業災害損害賠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勞訴字第39號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陳瑞和 律師被告 能緹 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被告甲○○共同訴訟代理人 翁顯杰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職業災害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6年9月1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翠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6年9月18日
書記官李瑞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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