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161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1614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乙○○共同選任辯護人周威君律師
呂翊丞 律師上列被告等因妨害自由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9月28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劉景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謝秀青中華民國96年10月1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161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1614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乙○○共同選任辯護人周威君律師
呂翊丞 律師上列被告等因妨害自由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9月28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劉景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謝秀青中華民國9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