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簡字第1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0月13日
裁判案由:第三人異議之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八十九年度簡字第一二號
原告乙○○被告甲○○訴訟代理人陳武律師右當事人間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本院八十九年度執二字第五0三二號給付租金執行事件,就原告所有如附表所示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應予撤銷。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之聲明:如主文所示。
二、事實摘要:
(一)原告主張其為 羅寶堂 之妻,羅寶堂為鈞院執行處八十九年度執字第五0三二號執行事件之債務人,被告為債權人,於民國(下同)八十九年六月七日鈞院執行人員由被告引導至原告住所二樓及三樓指封如附表所示動產。其中附表所示第一、三、四、五、六項之電器用品(冰箱、收錄音機、音響組合、洗衣機)均為原告與羅寶堂八十一年五月十日結婚時之嫁妝,而附表所示第二項之冷氣機係原告於八十六年六月分別以二萬二千元及二萬五千元購買。依民法第一0一七條規定,夫或妻於結婚時所有之財產及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之財產,為夫或或妻之原有財產,各保有其所有權,是本件被告指封之動產均為原告所有,原告自得依強制執行法第十五條前段規定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二)被告則以鈞院執行人員於八十九年六月七日至債務人羅寶堂住所一樓時,原告即向執行人員聲明一樓之物品屬原告所有,執行人員始至二、三樓查封如附表所示之動產,當時原告並無表示異議,且查封筆錄亦載明:「據羅寶堂表示該查封之動產係其所有」等字樣。原告所提出三大興冷氣空調企業社証明書之証明書並非真正,且原告與羅寶堂於八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遷入台中市○○路○段○○○號,為何捨台中市遠至豐原市三大興冷氣空調企業社購買冷氣,與常理不合。查封之冰箱、收錄音機、音響組合、洗衣機外貌仍然很新,不像八年前所購買之物,原告應就查封之標的物提出統一發票及商品保証書証明該等物品為其所購買之物等語,資為抗辯。
三、法院之判斷:
(一)原告主張如附表所示之查封物品其所有之事實,業據提出証人 賴佳妙 及 張言興 為証,查証人賴佳妙於八十九年七月廿五日言詞辯論期日到庭結証:「當初原告陪嫁的嫁妝有冰箱是鐵灰色的,不是白色的,洗衣機是深色的,以上二種產品是英文的,音響是有影碟的,收錄音機有二台,是否有冷氣機我不確定。」等語,又於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原告之住所指認冰箱、洗衣機之顏色大小型式與當年之陪嫁物相似,收錄音機二台及音響組合是當年的陪嫁物等語(見勘驗筆錄)。按一般家電用品如無特別損害,其使用年限至十年以上者亦所在多有,本院觀察現場查封物品之新舊程度,與原告主張之物品年齡亦相近,是原告主張查封標的物如附表所示之第一、三、四、五、六項為其嫁妝,應為真實。又証人張言興到庭結証:「該証明書是公司打字出具的,因原告要求開立,約在八十九年六月底開立的,原告確實在八十六年六月間向我們買中古的兩部日立夢鄉牌的冷氣機,是我去安裝,分別裝在二樓及三樓靠近面臨馬路的房間,我們賣冷氣有附保証書、發票,我是向原告收錢的,所以認為是原告向我買的。」等語(見八十九年八月十八日言詞辯論筆錄),按証人張言興已親自到庭結稱原告出具之証明書為真正,且每人購物之習慣皆有不同,有人注重方便,有人在意價格、品質及售後服務,是被告抗辯原告捨近(台中) 求遠 (豐原)購買冷氣顯違常理乙事,並無理由,則原告主張查封標的物如附表所示之第二項為其所有物應為真實。
(二)本件原告與羅寶堂係夫妻,且彼等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此為兩造所不爭執,自應依法定財產制(即聯合財產制)以定其財產之歸屬。按民法第一千零一十七條規定:「聯合財產中,夫或妻於結婚時所有之財產,及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之財產,為夫或妻之原有財產,各保有其所有權。」,本件查封標的物既為原告結婚時所有之財產及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之財產,系爭查封標的物確屬原告所有無疑,從而,原告依據第三人異議之訴之法律關係,請求本院八十九年度執二字第五0三二號給付租金執行事件,就原告所有如附表所示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應予撤銷,即屬正當,應予准許。
(三)結論: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三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廖穗蓁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三日~B書記官~B附表:
┌─┬─────────────────────┐││查封物品名稱及數量│├─┼─────────────────────┤│1│冰箱(TACICO)乙台│├─┼─────────────────────┤│2│冷氣(日立牌夢鄉型)二台│├─┼─────────────────────┤│3│收錄音機(國際牌)乙台│├─┼─────────────────────┤│4│收錄音機(新力牌)乙台│├─┼─────────────────────┤│5│音響組合(含碟影機、擴大器、卡拉OK、音箱)├─┼─────────────────────┤│6│洗衣機(惠爾牌PWF)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