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度家訴字第12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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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家訴字第1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14日

裁判案由:撤銷認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家訴字第一二八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認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四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莊玉熙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四日~B法院書記官許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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