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度易字第4639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4639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1月0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案件審理單八十九年度易字第四六三九號受文者:內政部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主旨:煩請查明被告甲00
000000號,十年一月起迄今之出入境資料,惠覆。
說明:本股承辦八十九年易字第四六三九號詐欺案件有前開必要。受文者:臺灣省合作金庫南高雄支庫(高雄市○○○路○○○號)
安泰商業銀行高雄分行(高雄市○○路○○號)主旨:煩請就左列事項查明,並檢具相關資料惠覆。
一、查明貴行存戶甲○○(民國000年0月000日生,身分證字號:Z000000000號,住高雄市○○區○○○路○○巷○○號五樓之一)自民國八十八年四月間起至八十九年二月底止,於貴行之存款存入、支出情形,並檢具相關資料惠覆。
二、其於上開期間內之支票存款提示、兌領情形。受文者: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主旨:煩請查明昭銘眼鏡公司(設於高雄市前鎮區英德橫巷二弄十七號,負責人為甲○○)民國八十七年度及八十八年度之營業稅申報資料惠覆。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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