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258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五八О號
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丙○○乙○○右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八庭
法官鄭佾瑩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郭台發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六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258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五八О號
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丙○○乙○○右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八庭
法官鄭佾瑩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郭台發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