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8年度訴字第213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21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4月14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二一三八號
原告己○○
乙○○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文虎 律師被告庚○○
甲○○丙○○丁○○戊○○共同訴訟代理人 王能幸 律師
吳宏輝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四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林洲富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四日~B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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