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1年上訴字第105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6月1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上訴字第1052號上訴人即被告 曾弘毅 選任辯護人 楊譜諺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1年度訴字第267號中華民國101年6月14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1年度偵字第5078、5809號),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6月18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李炫德
法官徐美麗法官張盛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6月18日
書記官齊椿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