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小上字第20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小上字第2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小上字第206號上訴人 陳柏廷 被上訴人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俊傑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27日本院三重簡易庭112年度重小字第2372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由上訴人負擔。
理由
一、按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之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又提起上訴,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第436條之25分別定有明文。且所謂違背法令,依同法第436條之32第2項準用第468條及第469條第1款至第5款規定,即依同法第468條規定,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依同法第469條規定,判決有該條所列第1款至第5款情形之一者,為當然違背法令。是當事人提起上訴,如以同法第469條所列第1至5款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有合於各該條款規定情形之具體內容,及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依同法第468條規定,以原判決有不適用法規或適用法規不當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所違背之法令條項,或有關解釋字號,或成文法以外之習慣或法理等及其具體內容,暨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上述方式表明,或其所表明者顯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難認為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其上訴自非合法;若僅係取捨證據、認定事實等屬於原審法院職權行使之事項,除有認定違法之情形外,應不生違背法令之問題(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314號、28年上字第1515號判例可資參照)。
又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32第2項準用同法第471條第1項之上訴法律審(第三審)之規定,小額程序之上訴人若未於提起上訴後20日內提出如上所述之合法上訴理由書於第二審法院,第二審法院毋庸命其補正,即得依同法第436條之32第2項準用同法第44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逕以裁定駁回之。
二、本件上訴意旨略以:上訴人不知道保險公司已經理賠給訴外人 鄭嘉晉 ,才與鄭嘉晉達成和解,上訴人有告知鄭嘉晉看清楚和解內容,而上訴人未與被上訴人簽署任何文件保險公司以理賠事宜等語。並聲明:㈠原判決均廢棄。㈡被上訴人於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三、被上訴人於112年11月8日,就本院三重簡易庭112年度重小字第2372號小額程序之原判決提起上訴,經核其前揭上訴意旨係稱其不知被上訴人已理賠鄭嘉晉修車費用,而已與鄭嘉晉就修車費用達成和解一節,惟查上訴人所駕駛車輛與被上訴人所承保鄭嘉晉所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就該交通事故所生修車費用,業經被上訴人於111年12月19日賠付鄭嘉晉,且被上訴人已於111年12月22日以電話通知上訴人此事,並經上訴人自承有受通知在卷,嗣於112年1月18日上訴人始與鄭嘉晉達成和解等事,業經原審認定明確在案,則上訴人顯係就其於與鄭嘉晉達成和解前,是否業經被上訴人通知修車費用債權業已讓與之基礎事實再為爭執,然此部分事項業經原審事實審法院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並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自由心證判斷之,揆諸前揭說明,應屬原審法院職權行使事項自明,而上訴人之上訴理由亦未具體指出原審判決有何民事訴訟法第468條、第469條第1款至第5款所定如何違背法令之情事,更未指明原審判決所違反之法令條項或其內容以及依訴訟資料有何判決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參諸上開說明,自不得謂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從而本件上訴,顯難認為合法。又本件上訴人既未依法提起上訴,且已逾上開20日之補提上訴理由法定期間,迄今仍未補提合法之上訴理由書,應認本件上訴為不合法,而毋庸命其補正,逕以裁定駁回之。
四、末按小額訴訟之上訴程序,法院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時,應確定其費用額,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9第1項、第436條之32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查本件第二審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臺幣1,500元,爰諭知如主文第2項所示。
五、據上論結,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32第1項、第2項、第436條之19第1項、第444條第1項前段、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高文淵
法官連士綱
法官黃乃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書記官陳睿亭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