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7年聲字第10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1049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施用毒品等罪,依法視為已減刑如附表編號1、2所載,與附表編號3、4不應減刑之犯罪所處之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施用毒品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4款(聲請書誤載為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緩刑或假釋中之人犯,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視為已依前項規定減其宣告刑,毋庸聲請裁定減刑,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又因假釋中受刑人受有保護管束之宣告,其原受宣告之數罪刑,既全部或部分符合減刑規定,並視為減刑,即應就視為減刑後之刑,另定其應執行刑,俾便縮短其保護管束期間之執行,以免剝奪其視為減刑之利益,故應予准許,就受刑人全部或部分視為減刑並符定執行刑之數罪,另定其應執行刑。
三、查受刑人甲○○因於附表所列日期犯如附表所列之罪,經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其中聲請書附表編號1犯罪日期欄有關「81年9月間-81年9月30日」之文字,應更正為「81年9月間-81年10月30日」;附表編號2犯罪日期欄有關「81年3月4日-81年10月30日」之文字,應更正為「81年3、4月間-81年10月30日」),均經確定在案,且受刑人業已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現為臺灣澎湖監獄假釋中付保護管束之人。
四、經本院審核認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2項前段,刑法第2條第1項、第53條,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4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4月30日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官陳志洋
法官蔡聰明法官謝靜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高士童中華民國97年5月1日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4│├────┼─────┼─────┼─────┼─────┤│罪名│施用毒品│吸用麻藥│販賣毒品│販賣麻藥│├────┼─────┼─────┼─────┼─────┤│宣告刑│有期徒刑3│有期徒刑8│無期徒刑、│有期徒刑6│││年4月│月│褫奪公權終│年│││││身││├────┼─────┼─────┼─────┼─────┤│犯罪日期│81年9月間-│81年3、4月│81年4月間-│81年4月間-│││81年10月30│間-81年10│81年10月28│81年6月間│││日│月30日│日││├────┼─────┼─────┼─────┼─────┤│偵查機關│桃園地院檢│桃園地院檢│桃園地院檢│桃園地院檢││、年度及│察署81年偵│察署81年偵│察署81年偵│察署81年偵││案號│字第10892│字第10892│字第10892│字第10892│││號│號│號│號│├─┬──┼─────┼─────┼─────┼─────┤│最│法院│台灣高等法│台灣高等法│台灣高等法│台灣高等法││││院│院│院│院││後├──┼─────┼─────┼─────┼─────┤│事│案號│82年上訴字│82年上訴字│82年上訴字│82年上訴字││││第3390號│第3390號│第3390號│第3390號││實├──┼─────┼─────┼─────┼─────┤│審│判決│82.9.16│82.9.16│82.9.16│82.9.16│││日期│││││├─┼──┼─────┼─────┼─────┼─────┤│確│法院│台灣高等法│台灣高等法│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院│院││││定├──┼─────┼─────┼─────┼─────┤│判│案號│82年上訴字│82年上訴字│83年台覆字│83年台覆字││││第3390號│第3390號│第10號│第10號││決├──┼─────┼─────┼─────┼─────┤││確定│82.9.16│82.9.16│83.1.19│83.1.19│││日期│││││├─┴──┼─────┼─────┼─────┼─────┤│所犯法條│肅清煙毒條│麻醉藥品管│肅清煙毒條│麻醉藥品管│││例第9條第1│制條例第13│例第5條第1│制條例第13│││項│條之1第2項│項│條之1第2項││││第4款││第1款│├────┼─────┼─────┼─────┼─────┤│合於九十│第2條第2項│第2條第2項││││六年罪犯│前段│前段││││減刑條例│││││├────┼─────┼─────┼─────┼─────┤│假釋中│有期徒刑1│有期徒刑4││││視為減刑│年8月│月│││├────┼─────┼─────┼─────┼─────┤│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