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280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28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1月12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2800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鄭世銘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被告自白犯罪,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1月12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柯志民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鄭晉發中華民國9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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