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1年度竹簡字第75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1年竹簡字第75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竹簡字第七五九號
原告中聯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乙○○被告丙○○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鄭政宗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王恬如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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