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6年度訴字第127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6年訴字第12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六年度訴字第一二七八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具保人乙○○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等案件(八十六年度訴字第一二七八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乙○○繳納之保證金新臺幣壹萬元,沒入之。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甲○○因違反藥事法等案件,前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定保證金新臺幣一萬元,由具保人乙○○於繳納該保證金後,已將被告停止羈押。
二、茲以該被告逃匿,自應將原繳納上開保證金沒入。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陳世博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楊惠如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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