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8年易字第1273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贓物等
主文甲○○連續收受贓物,累犯,處有期徒刑壹拾壹月;又變造關於品行、能力之證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8年易字第1273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贓物等
主文甲○○連續收受贓物,累犯,處有期徒刑壹拾壹月;又變造關於品行、能力之證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