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88年度訴字第635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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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63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1月20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訴字第六三五號
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顏文正 律師被告乙○○住訴訟代理人 黃金源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鍾啟煌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鄭姿萍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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