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燦煌
代 理 人 王裕元
相 對 人 孫靜萍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 司鳳 保險小調字第24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5月30日下午4時50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曾秀鳳
調解 委員 張隆勝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王裕元 到
相對人 孫靜萍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肆仟叁佰元整,給付方
法:相對人當場給付肆仟叁佰元整,並由聲請人代理人當場
收收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王裕元
相 對 人 孫靜萍
調解 委員 張隆勝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30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曾秀鳳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30 日
書 記 官 曾秀鳳